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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个场面就让温多斯感到恐惧,从心底漫上来的恐惧。他想像着凶手冷静、理智、有条不紊的做着这些事。他让那些人就那样摆着,是因为他以人的恐惧为乐,他那样做就是要让人害怕,让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忘不掉他的手段。他不是为了羞辱谁,他是为了让还活着的人记住这个教训:——恐惧他,服从他,听他的话,不然,就会受到惩罚。温多斯的羽毛笔哆嗦了两下,几滴墨水滴在羊皮纸上,他用魔杖吸走那几滴墨水,没有把自己那不着边际的猜测写在卷宗上,因为那实在太可笑了,他怎么可以害怕一个凶手?莫芬·冈特已经被送到阿兹卡班了,这些天他实在是被这个已经完结的案件弄得头晕脑胀了。他让自己忘掉脑海中想的东西,把卷宗收起来,放到了‘结案’的柜子里,然后关上门出去了。在卡波夫人家,葆丝遗憾的表示因为她要‘结婚了’,所以不得不辞掉女仆的工作。卡波夫人非常生气,大骂她不守信:‘我是看你可怜才给了你一份工作!’可是不管她怎么说,葆丝还是收拾了自己少得可怜的行李后告辞了,连工钱都没要。汤姆一直站在卡波夫人家的大门口等着她,就像他真是她的‘未婚夫’。她被他送回了之前租住的房子,邻居们看到她跟着一个从来没见过的男人回来,两人还那么亲密,纷纷热情的来拜访问候。他们似乎都认为她前段日子是外出旅行或看望亲戚去了。她在大门前送走客人后进屋,看到汤姆坐在卧室窗台前的椅子上。“我以为你走了。”她说。她很想表现的跟以前一样,不想让他发觉她的害怕,可是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在发抖,动作也显得僵硬。她把行李打开,把衣服挂进衣橱,转了一圈后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她不想跟他两个人坐在屋里却无所事事。那她一定会露马脚的。看到窗外的天色后决定出去买晚餐的材料。房子很久没人住了,到处都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厨房里什么食物都没有。“你出去要做什么?”他突然在她背后问。挽着篮子的葆丝镇定的回头说:“买晚餐的东西,你会留下来吃吗?”既然他都‘求婚’了,那想必会留下来跟‘未婚妻’吃晚餐吧。他嘲讽似的笑了,好像看出了她的恐惧。“不,今天没有时间,或许改天。”葆丝听了松了口气。“我会很快回来。”她保证般的说,然后像要逃一样抓着钱包出去了。她很想就这么逃走,甚至还考虑过钱包里的钱够买到哪里的火车票,如果她租一架马车赶到火车站后马上坐上火车离开,说不定他就追不上来了。可是她仍是买了晚餐的面包和蔬菜,又买了一磅牛肉就回来了,就像她真的只是去买晚餐的材料一样。等她回来后发现汤姆还在卧室里坐着,连姿势都没变。她僵硬的脑筋这才转起来,明白了刚才他只是在看她的好戏,故意说不会留下来,其实就是想看她害怕失望的样子。——如果她真的跑了,现在一定更糟糕。她用土豆、牛肉和洋葱做了炖菜,认真的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然后才去卧室叫汤姆,等他们坐到餐桌前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太晚了,快吃吧。”她给他盛了一盘炖菜,切了几片面包递过去,然后坐下来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盘的炖菜,大块的牛肉和土豆堆成了小山,散发着浓浓的香气。她切了两片面包,就着炖菜大口吃了起来,好像她已经饿坏了。在她吃了两三口之后他才开始动刀叉,他的吃相比她好看多了,坐在椅子上背挺得笔直,把面包掰成小块泡在菜汤里,慢条斯理的吃着。葆丝很快吃完了一盘,她又给自己添了一盘,看他到现在连三分之一都没吃完,嘲笑的说:“你现在就像个少爷。”边说边张大口吞了一大块牛肉,撑得两颊都鼓起来了,用力的嚼着。他一点儿也没生气,不管是她粗俗的吃相还是她挑衅的话,反而笑着看她,继续慢慢的吃。晚餐结束时他把面前的盘子吃得干干净净,几乎都不用洗了,盘底的菜汤也被他用面包擦干净吃了。倒是葆丝面前吃得乱七八糟,一些嚼不烂的菜梗和肉筋都被她吐在桌上,还有洒在桌上的菜汤,连她胸前的衣服都滴上了不少的菜油。她看起来跟他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还是那个从小在厨房长大的干活的葆丝,而他却成了上流社会的贵族少爷。她把餐具胡乱堆在水池里,料理台上还有她做饭时留下来烂菜叶和菜根。她就这么把那堆垃圾放在那里,还沾着菜油的手草草在裙子上擦了擦直接从厨房去了卧室,然后就开始铺床,一副准备现在就睡觉的样子。汤姆靠在卧室的门上,笑着问她:“你总是这么早就睡觉吗?”她背对着他,使劲抖着床单,灰尘扬得满屋都是。“我在卡波夫人那里都快累死了,今天晚上想早点休息。”她说,问他:“你要留下来睡吗?”好像只要他说是,她就立刻去拿另一床被子。他在她还没换下来的沾着厨房污渍的裙子上扫了一眼,摇摇头说:“不,今晚我有事,你休息吧。”葆丝客气的笑笑,直接裙子也不脱就上了床。“那我睡了。”她说着就裹紧被子躺下了,背对着门口的他。汤姆捂着嘴,嘴角微微上扬。就算他知道葆丝这么做是故意的,也没办法就这么跟不修边幅的她做什么。——他也根本没想过要对‘葆丝’做什么。汤姆知道他需要想一想怎么办,一切都被她打乱了。从在里德尔府看到她开始,从他的阿瓦达索命咒射偏开始,如果当时他没有因为认出她而射偏了咒语,说不定比现在更好。——如果没认出她就行了。他走过去就感觉到她紧张的屏住了呼吸。葆丝很聪明。第一次她看见他时,他正指挥蛇缠死比利的兔子。他欣赏恐惧,喜欢看到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怕得屁滚尿流的丑态。他本来想用蛇把她吓走,他想她是察觉到了的,当时她只是扫了他一眼就死死盯着兔子说:‘可以吃吗?’他想了一秒才明白她指的是那只兔子。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要吃比利的兔子,他只是想杀了它,当蛇缠死比利的兔子时就像在他眼前的是比利一样。然后他要用它去吓比利,让他知道不要招惹他。虽然他也很饿,而上一次吃肉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她继续说:‘我可以帮你把它弄干净,我还可以弄来锅和调料。’她很努力的说服他把兔子吃了。于是他答应了,他想吃肉,他还想看她会做什么。他对她很感兴趣。她飞快的把兔子提走弄好,拿着锅和调料过来,她甚至还偷偷拿了一个空油瓶子。他看着她用烧热的水把空油瓶子涮了涮,把带着油花的水倒回锅里。‘这样会好吃点。’她说。他们分吃了那只兔子,只放了一点盐,煮得半生不熟,连切都没切的兔子肉,他跟她像野狗一样用手撕着、用牙咬着,硬吞的把肉给吞了下去。很饱。那是他吃的第一顿饱饭,以后哪怕他到了霍格沃兹,每餐都可以尽情的吃,他却再也没有那种饱足的感觉,那种因为吃饱而全身都暖和起来、变得更有力气的感觉。——在他眼里的‘葆丝’还是老样子。穿着大得会拖到地上的裙子,上面都是厨房的污渍,十根手指头都被冷水冻裂了,发红发肿。他伏□,手搭在她紧缩的肩头上,在她还带着厨房的油烟味的头发上轻轻吻了一下,感觉到手下的她全身都僵硬起来。“晚安,葆丝。”他说完这句话就走了。等到大门关了,葆丝又在床上缩了十几分钟才敢爬起来,屋子里看过一圈才确定汤姆是真的走了。她趴在餐厅的桌子上长出了一口气,坐直身前后左右看了一圈,这房子就像她走的时候一样。她不想回到这里来,比起来有着卡波夫人那个可恶的主人的房子都显得温暖的像一个家。她毫无睡意,干脆起来打扫,到了天亮时这房子已经焕然一新,堆着杂物的阁楼和大门外的花坛都让她给清理干净了,连白色的栅栏都被她用抹布使劲擦得干干净净。隔壁的邻居一大早听到外面的声音,推开窗户看到葆丝挽着袖子蹲在花坛里把碎石块和垃圾都捡出来,惊讶的说:“小姐,您这么早就开始打扫花坛了?您是想种些什么花呢?”她扶着因为干了一晚上的活而酸痛的腰站起来礼貌的向这位邻居道早安,然后说:“我还没想好。”邻居很热情,说愿意陪她到熟悉的花店去选一些花种,她再次道谢。邻居又看到她堆在路边的从阁楼里清理出来的垃圾,都是一些破旧的家具。邻居惊叫道:“哦,这些可以卖钱的!您不是想就这样扔掉吧?那可太可惜了!”邻居很快下来跟她一起清理花坛,甚至帮她重新整理垃圾,告诉她哪些可以卖给收这些垃圾的人。“您似乎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邻居笑着说,“之前您很少出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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