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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英雄的可悲结局(第1页)

联军征楚回来的次年,周惠王想要废掉太子姬郑,另立他特别宠爱的王子姬带为太子。齐桓公不赞成,力挺太子姬郑。他召集了鲁僖公、宋桓公、陈宣公、卫文公、郑文公、许僖公、曹昭公以及周太子姬郑在卫国的止(今河南睢县东南)会盟,高调宣布支持姬郑的嗣君地位。

周惠王极度不爽,暗中派人联络晋国,同时偷偷叫郑国去跟楚国蛮子联络,想要结成周、晋、楚、郑联盟,来跟齐国对抗。齐国察觉周、郑的小动作之后,立即兵攻打郑国。导致周惠王的阴谋流产。

不久,周惠王去了,太子姬郑顺利继位,就是周襄王。

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召集鲁、宋、卫、郑、许、曹六国国君,在葵丘(今河南兰考)会盟,重温过去的盟约,并进一步展友好关系。对齐桓公感激涕零的周襄王派执政大臣宰孔以天子代表的身份前来参加,这使得这次盟会的规格大大地提高了。

宰孔带来了周天子祭祀时用过的祭肉,把它赐给了齐桓公,说:“天子祭祀了文王、武王,派宰孔把祭肉赐给伯舅。”

齐桓公正要走下台阶去跪拜时,宰孔又说:“还有下面的命令。天子派宰孔来对您说,‘伯舅年岁大了,加上你的功劳,特加优惠,接受祭肉时不用下阶跪拜。”

齐桓公说:“上天的威严距离我的颜面不到咫尺,小白岂敢贪得天子的命令而不下拜!”于是走下台阶,跪拜,再登堂接受祭肉。

然后,齐桓公就以盟主(霸主)身份主持会盟。

结盟有专门的仪式:参加结盟的各方先是一起讨论起草盟约,大家一致通过草稿之后,就用毛笔蘸了红色颜料(代替血)或墨——等等!春秋时有毛笔了吗?不是说毛笔是秦朝大将蒙恬明的吗?

据考古现,毛笔已有了,不过这时的毛笔是把笔毛用细绳缚在笔杆外围的,到了秦朝,笔头根部才纳进了笔杆的杆腔,跟我们今天所用的毛笔一样了。

——用毛笔蘸了墨,将盟辞写在玉或石制成的器物上,称为“载书”。据考古现,载书大多是把石头制成圭或简、璋的形状,盟辞就写在那石圭或石简、石璋上,如果盟辞太多,正面写不完,则续写在反面。也有的载书是用制作玉器后剩余下来的边角料做的,盟辞就写在那些边角料上。每一个参加歃血盟誓的人都要照着草稿抄写一份载书。

载书弄好后,就命下人在地上挖一个坎穴(坑),一般为正方形(也有少数是椭圆形)。不同规模、规格的盟会,献给神的牺牲也不同,大夫之间的小型盟会,牺牲通常是一只羊,那坎穴也不必大,底面的长、宽分别在6o到8o厘米左右。有较多诸侯参加的大型盟会,或周天子跟诸侯会盟,那牺牲就得用牛或马了,坎穴也大得多。

牺牲要宰杀之后再放进坎穴,其程序是,先割下牺牲的左耳,拿一个珠盘盛装了。再拿个玉敦盛了牺牲的血,然后把牺牲放入坎穴。参加盟会的人各喝一小口牲血含在嘴里,或者把牲血涂在嘴边,然后就用血淋淋的嘴同声诵读各自所抄写的载书,称为“歃血”。诵读完毕,就把载书放在牺牲身上,埋葬起来,这牺牲就算是让上天或神明收去了,从此就由神明来监督大家,谁不遵守盟约,就降下灾殃惩罚。

用牛、马作为牺牲的高规格大型盟会,除了向神明献牺牲,还得献玉器,一般是在坎穴的北壁靠坑底5到1o厘米处,挖一小壁龛,往里面放一到五件玉器或玉饰,多半是璧、环、瑗、玦、璜、圭、璋、铲、戈、刀之类。这种大型盟会,载书不直接放在牺牲身上,而是在坎穴西北部挖一小坎穴专门埋藏载书。

葵丘盟会当然属于大型盟会,据孟子说,这次盟会没有歃血,只是将牺牲捆绑起来,没有杀,大家共同诵读完盟约,就把记录了盟约的盟书放在那牺牲的身上,一同埋掉,所谓“束牲载书”。

孟子的意思,齐桓公的信誉非常高,不歃血,诸侯也照样遵守盟约。不过,孟子讲话喜欢夸张,他的话不可全信,到底是否真没有歃血,很难说。另据《孟子》,这次盟会的盟约共有五条,这应该有较高的可信度:

第一条(“初命曰”),诛除不孝者,不改立太子,不以妾为妻。

第二条(“再命曰”),尊贤育才,表彰有德之人。

第三条(“三命曰”),敬老爱幼,无忘宾旅。——这一条的后半部分很有意思,几乎是为齐国量身定做的。宾旅,就是离开家乡,在外混饭吃的人,也就是客卿、商人等,而这里主要是指商人。齐国是重商的,特别欢迎天下客商去齐国做生意,他们为外国商人提供货栈和交易场所等各种方便,还有种种优待,例如,拥有货车一乘的外商,供给外商本人伙食;拥有货车三乘的外商,供给外商伙食之外,还供给拉车的牲畜饲料;拥有五乘货车的大客商,则供给奴仆(厮养人)。就是在这种优惠政策下,才导致“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同时天下财富也“归齐若流水”。所以,这条盟约中的“无忘宾旅”,就是要求参加盟会的各诸侯国都要为过往客商提供便利。

第四条(“四命曰”),士人不世袭官职,官职不兼任,选用士人一定要得当,不擅自杀戮大夫。——这一条特别要注意的是士人不世袭官职(士无世官),西周以来,一直实行的是世袭制,这一条等于是把几百年来奉行的旧规矩打破了,贵族阶级垄断政治权力的礼制开始崩坏,平民阶层有了出人头地的可能。

第五条(“五命曰”),不遍设堤防,垄断水资源或把洪水堵向邻国,以邻为壑;他国灾荒时不要不让他们来购买粮食;封赏了国内的士大夫不要不报告盟主。

最后还有一条总则,“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齐桓公是春秋时代的位霸主,也是影响和成就最大的霸主,所谓“春秋五霸,以齐桓公最盛”。葵丘之盟,是齐桓公霸业达到顶峰的标志,也使齐桓公的声望前所未有地高涨。

有意思的是,周天子的代表宰孔似乎并不太看重这次盟会。很显然,宰孔是个王道主义者。在周王朝的着力灌输下,王道主义成了周王朝的主流思潮。

但现在齐桓公搞的却不是王道,而是一种新的道——霸道,这个“霸”,这时还不是贬义词,丝毫没有“强横霸道”、“恶霸”这样的意思,前面说过了,这个“霸”,就是“伯”,两个字是通假的,所谓通假词,在今天的语文老师笔下就是要画个大叉的错别字,但我们的老祖宗那会儿,文字明得还不够多,只能一字多用,渐渐养成了习惯,后来文字已足够多了,这个习惯却没能立即改掉。齐桓公所追求的霸,就是他祖宗姜子牙那样的侯伯,诸侯之长,代天子控制一方诸侯。只不过,姜子牙那时头上还压着一座大山——周天子。现在的侯伯,周天子只是他头上的一顶漂亮帽子而已!

如果说王道讲究以德服人,用仁义道德来感化慑服人,那么霸道就是靠武力,靠拳头来服人;王道是以礼来治国,霸道则是靠法来治国。

理念上的差异这么大,宰孔这个王道主义者自然就看不惯齐桓公这个霸道主义者了。他比诸侯们先离开葵丘,因为按照礼制,天子是不参加诸侯的会盟仪式的,他是天子的代表,也不参加会盟仪式。

在回王都的半路上,他碰到了正赶来凑热闹的晋献公。这位也不是省油的灯,晋国在他的统治下,现在国力空前强大,不知多少诸侯和戎狄部落被他吞并了,现在显然对中原事务很有插手的欲望,借着这个机会来看看风头。

宰孔对晋献公说:“没必要去啦,齐侯不致力于修德,而勤于远征,所以北伐山戎,南伐楚,然后就搞了这次盟会,是否会向东边征伐还不知道,反正攻打西方的戎人是不可能的了。(言外之意,齐桓公的事业么,也就这个样子了,不会再有进步了。)”接着又说,“你们晋国大概会有祸乱吧!您应该致力于消除国内的祸乱,不要跑来跑去的去参加什么盟会啦!”

晋献公于是就回国了。

必须承认,宰孔还是很有洞察力的,他这番话,全部说到了点子上,晋国确实很快就陷入动乱,而葵丘之盟,也确实是齐桓公事业的天花板。齐桓公老了,再无魄力和精力干大事了,而更要命的是,他所倚重的一帮贤臣也都老了,他们一个个全都先他而去了。

齐桓公最得力的几个贤臣被称为“桓管五杰”,其中宁戚是主管粮草后勤的,他一死,管仲就哀叹:“齐国的霸业要衰落了!”王子成父掌管军队,齐军在他管治下,勇猛善战,他一死,齐国军力衰退了;宾须无掌管刑法,在他的治理下,齐国社会稳定,治安良好,他一死,齐国的奸佞之徒活跃起来了;隰朋主管外交,他使齐国得到大批诸侯的支持,他一死,诸侯们便纷纷认为齐国即将大乱,对齐国信心大减。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管仲,他是齐桓公改革的总设计师,是齐桓公的主心骨,也是整个齐国的主心骨,他一死,齐桓公一下子就找不着北了。

齐桓公是个贤能明君,但骨子里,他毛病着实不少,他自己向管仲坦白过:“寡人有三大毛病,一是喜好打猎,总是打到天黑了也不想回家;二是喜爱杯中物,一喝起来就喝得日夜不停;三是好色,自己的姑妈和姐姐妹妹颇有没出嫁的。(——为什么不让她们出嫁?因为她们漂亮,要留在身边自己用嘛!据荀子透露,齐桓公留在身边自己用的姑妈加姐妹共有七人之多)”

与其说齐桓公是坦诚待人,连这样的隐私都对管仲说,倒不如说,他不想改这些毛病:管仲你看,我呢就是这么个人,这些毛病呢是改不了的,也不想改,但是我还有雄心,想干大业,带着这些毛病,你还能助我成就大业吗?

管仲也是个人精,再说他对自己的能力足够自信,心想你只管去打你的猎、喝你的酒、睡你的姑妈姐妹,只要给我足够的信任和支持,有什么干不成的!所以他轻描淡写地说,没事!人么,都是有毛病的,七情六欲谁没有?这些都属于个人爱好,不是大毛病。如果一个合格的国君必须是一个道德模范,那当国君还有什么乐趣?要允许国君有个人的爱好嘛!只要把大事抓好就行了。

但是,管仲也没料到,有些“个人爱好”,比如好色,在某些情况下也是致命的。

齐桓公一生纵情追逐色欲之欢,正牌的大老婆(夫人),就前后娶了三个(包括蔡国那个半途被改嫁掉的晃船娘子在内),最受宠爱的姬妾有六个,这六个人,虽是姬妾,没有夫人的名份,却享受夫人的待遇,在后宫的权利跟夫人也不相上下,被称为“如夫人”(跟夫人一样)。至于不大受宠,用过就忘的小妾,不计其数。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则公案了,有很多人把管仲奉为妓院行业的祖师爷。为什么?因为据说管仲先开创了妓院,而且是国营妓院。这个说法有根据吗?没有。《史记》、《左传》、《竹书纪年》、清华竹简都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不过,《战国策》和《韩非子》里各有一段话,这个说法就是从这两段话上牵强附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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